imtoken钱包正版官网-im钱包移动端最新版-以太坊和比特币区块链钱包

im钱包怎么看助记词-imtoken备份助记词 | 最受欢迎的数字货币钱包|官网

阿联酋中央银行12月2日推出了新版1000迪拉姆(约合人民币1911元)纸币设计。韩国公司承建的巴拉卡核电站形象被印在了纸币背面。

\"\"

据韩联社12月4日报道,阿联酋央行发布的新闻资料显示,明年上半年即将投放市场的新版1000迪拉姆纸币的背面图案为韩国承建的巴拉卡核电站全景。

巴拉卡核电站位于阿布扎比以西270公里处的巴拉卡地区,由韩国电力公社2009年12月承揽,2012年7月动工,待竣工后可生产阿联酋全国25%所需电力。

阿联酋央行表示,新版货币的背面图案将凸显一项新的世界性成就,巴拉卡核电站不仅是该国能源多元化的核心,还能够减少碳排放,帮助阿联酋进一步遵守相关国际规定。

另据阿联酋《海湾新闻》报道,作为阿联酋建国51周年庆典的一部分,阿联酋央行12月2日推出了新版1000迪拉姆纸币。纸币正面印有该国首任总统扎耶德的形象,顶部印有执行阿联酋火星探测任务的“希望探测器”图案,一侧还印有首位抵达太空的阿联酋宇航员形象。

阿联酋迪拉姆纸币设8种面值,最大为1000迪拉姆,最小为5迪拉姆。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imToken官网下载-imtoken中文版下载 » im钱包怎么看助记词-imtoken备份助记词 | 最受欢迎的数字货币钱包|官网
分享到: 更多 (0)

相关推荐

  • imtoken接口api-im钱包矿工费是什么意思-最领先的数字资产交易所|手机端
  • imtoken取消转账

    广西大新县市场监管局:加强药品监管 保障群众购药需求

    2022-12-30 15:02:13 来源:中国质量报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连日来,广西崇左市大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保证人民群众安全合理用药需求为出发点,积极发挥监管引导作用,强化药品供应保障和质量安全监管,全力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购药需求。

    加大药品储备保障供给。该局建立药品库存储备动态监测制度,跟进掌握“四类药品”市场销售库存数据,实时把握零售药店重点药品储备动态变化。发动辖区零售药店和药品批发企业发挥渠道优势,加大市场紧俏药品采购投放量,努力缓解发烧、感冒药品严重短缺现象。

    加强巡查维护药品市场秩序。加强对药品价格、药品质量等现场巡查力度,督促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确保采购的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通过线上线下齐发力的方式进行宣教,督促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管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和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

    强化合理用药科普宣传。督促零售药店发挥执业药师专业优势,指导消费者合理用药,引导消费者理性购药、无需盲目囤药。

    目前,该局已召开全县药店企业负责人政策指导会,组织出动执法人员100多人次,检查零售药店358家次,立案查处价格违法行为1起。

    \"image.png\"

    下一步,大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执法检查案力度,努力构建涉疫医疗用品“价格不高、质量不降、供应不断”的购药环境。(黄年彩 何海林)

    浙江省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通告(2022年第173号)

    2022-12-06 14:28:27 来源:中国质量报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通告(2022年第173号)。

    台州市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通告(2022年第173号)

    抽检编号为№: 202212104姜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XC22331081305933569;产品名称:姜;生产/检疫/购进/加工日期:2022-08-22;规格型号:/;保质期:/;问题项目:吡虫啉项目实测值为1.39mg/kg,检验结果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判定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温岭市城东心怡便利店。

    (二)核查处置情况

    2022年8月22日,台州市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的姜进行抽检,2022年9月21日,经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实测值为1.39mg/kg,检验结果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判定为不合格。2022年9月29日,当事人签收了上述检验报告。当日,执法人员依法检查当事人位于温岭市城东街道曙光东路502、504、506号,现场发现在销售的货架上摆放着待售的姜,该店称现场摆放的姜与检验报告(编号№: 202212104)被抽的姜不是同一批次,检验报告上的被抽的姜已售完。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1)当事人于2022年8月22日以3.75元/公斤的价格购入姜1件(20公斤/件),放在其经营场所里销售。同日,本局对上述姜抽样送检,经法定检验机构依据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对样品进行检验,其中,检验项目吡虫啉实测值为1.39mg/kg,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9月29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论无异议。期间,当事人共销售上述姜20公斤(含抽样3.13公斤),销售价9.96元/公斤,计销售款199.2元。

    (2)当事人系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等信息,未保存相关凭证。

    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鉴于当事人属初次违法,无主观恶意,涉案食品货值较小,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同时积极配合调查,可予以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没收违法所得199.2元,并处以罚款6000元。

    当事人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警告。

    综上,将前述二项合并,决定如下:

    ⒈责令改正;

    ⒉警告;

    ⒊没收违法所得199.2元;

    ⒋罚款6000元。

    (温市监处(2022)944号)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8日

    • 昵称 (必填)
    • 邮箱 (必填)
    • 网址

tokenpocket最新版官网

最安全的区块链钱包欢迎下载:tokenpocket钱包app